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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重视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去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在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等12个科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坚持做到政务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年度计划,目标明确,措施详细落实到位。全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4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政务公开落在实处。根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印发了文件部署绘制、修订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并及时公开修订后的流程图。根据《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行为、服务管理,使服务内容更加具体,服务程序更加规范,服务标准更加统一,服务行为更加文明,服务管理更加严格,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受到了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地名管理等审批项目经批准在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等便民服务项目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不断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运行流程,提升软硬件环境,积极打造综合服务平台。
三、政务信息公开有序开展。按照《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保密审查,责任落实都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了主动公开指南和目录及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写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市民政局网站及市档案局等相关查阅场所公布。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了有效链接。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的“三级审查”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及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在信息形成或公文制作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程序,由拟稿人提出公开意见,局办公室保密审查人员初审,再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全年公开项目中,政策法规类信息占10%;业务类信息占70%;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占20%。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32条,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46条,通过报纸、电台、新闻公开信息100余篇(次)、公告板公开信息30余条。回复公开咨询51条。暂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监督保障有力。根据《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实施。
2010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依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