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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4 来源:铜陵市民政局 字体:[ ]

2016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民政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积极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安全、保密知识等相关技能方面的培训,提升了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1.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到位。2016年末,全市有城市低保18017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835.8048万元,农村低保31528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0521.576万元。全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20726人次,共发放救助4128.8万元。

2.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在册人数7389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691.31万元。流浪乞讨救助各类人员共262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34.38万元。孤儿生活保障在册人数613人,共发放补助资金687.62万元。

3.救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我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累计安全转移人口5.05万人。设置集中安置点52个,累计集中安置5535人。紧急调拨救灾夏凉被2460床、折叠床1145张、救灾帐篷122顶。投入倒损房恢复重建资金630万元,完成因灾倒房重建744户,紧急调拨棉被1225床。共计救助受灾群众27659人。民生保险工程,全年理赔55起,赔付金额753.5万元。

4.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2016年,全年共发放“三属”定期抚恤金 193.8696万元,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抚恤金 1444.3158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款 1289.904万元,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款435.27万元,全市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标准都按政策兑现,建立并实行重点优抚对象的自然增长标准。

5.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稳步推进。2016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790人,安置率达100%,发放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3224.29万元,发放了义务兵服役期间优待金(优抚科的数据)万元。结合省民政厅开展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年活动“回头看”,共组织了420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训人数居历年来最高,政策知晓率达100%

6.依法依规登记管理社会组织。2016年,全市新登记社会团体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8 个。市本级年检社会组织年检率参检达94%,年检合格率91.5%7.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全市共依法登记结婚 11979 对,办理离婚登记 3464对,登记合格率100% 。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28例。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我局无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了可予以公开的信息。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区划调整后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局自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以来,实现不定时发布新信息进行更新。组织机构及人事变动信息实现同步更新,确保了信息与现实情况同步。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本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的方式,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

六、本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透明型政府为目标,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要求,以提升主动公开率和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内容,重点加强公文规范管理,加大政策解读,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