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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10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11-03-25 来源:铜陵市财政局 字体:[ ]

 

市财政局2010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现将2010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1、    加强工作力量。2010年,根据办公室工作人员调整情况以及市政府、省财政厅对财政信息化工作的要求,为保证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5月份成立了市财政局(国资委)信息中心,并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录取了信息中心主任,同时公开聘用一名计算机人员为助手,共同负责我局信息化及信息公开的技术工作,既对前后工作做到了有效衔接,又增强了工作力量。

2、    加强财政信息上网发布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信息公开管理程序,2010年,我局对2010年有关会计职称考试、财政预算及2009年财政决算等文件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

3、    加强财政信息编印工作。为向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及时反映财政政策措施和工作业务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已编发《财政信息》35期,《财政专题信息》6期,在宣传了财政工作的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财政的影响力。

二、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保障公民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现结合我市预算管理现状,根据市委领导指示,市财政决定在市本级推进市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并草拟了《市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对市级预算及决算及时在市财政信息网和新闻媒体上公示,对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社会公开审计与绩效考评,方便了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同时积极开展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信息公开工作,比如,我局自从2009年开始对生态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对社会进行公开公示,使得虚报冒领的现象大大减少,取得了明显成效:仅2009年就扣除虚报冒领资金90多万元,追回被挪用资金17.65万元,2010年有因此缓拨补偿资金14.89万元。做到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现了贯彻了党的惠民政策和维护群众利益的统一,切实保护了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

三、当前财政信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  财政信息公开难度较大。由于机关人手较少,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现在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除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以外,还承担了大量的其他工作事务,因此要想保证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同时其他一些科室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和配合意识不够。

(二)  公开尺度难以把握。如何根据信息的不同性质制定不同性质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三)  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办公室、信息中心作为局信息工作的承办主体。由于对全局工作的了解和把握难以全面到位,再加上其工作人员的时间、精力以及素质等问题,目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持续、有效开展,下一步我局还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  找准不足,深化完善。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了解其他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找出差距与不足,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内容规范的单位取经,借鉴先进经验;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各科室和相关单位的意见,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二)  拓展功能,发挥作用。把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深化创新结合起来,与推进信息化工作结合起来,与改善为民服务态度结合起来,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资料作用,拓展信息公开功能,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  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加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