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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根据信息公开办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报告如下。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为民理财”、“阳光财政”的理念,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保证信息质量的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一直名列市直单位前茅。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我局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服务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快速推进,重新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和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制度化建设。为保证我局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分类,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时限等内容。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先后制定了《全市财政(国资)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市民论坛”等网站信息回复流程的规定》等,逐步完善了信息发布报送程序、保密审核制度、责任栏目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等,保证了公开载体内容的及时更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科学组织实施。为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标准,4月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160号),确定了统一的公开格式、样表并附公开数据说明,便于民众理解。同步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4月30日全市275个预算单位全部完成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市级公开单位数量从40个增加到82个),7月15日在全省率先公开了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建立了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制度,每月在市政府网站、铜陵日报、财政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民生工程实施进展和工作开展情况,让民生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开展了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公开企业财务状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共发布信息544条,其中在腾讯和新浪发布微博219条,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并按时反馈。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费用支出情况,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支出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三、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逐步完善和规范,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二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忙于事务性工作多,信息的更新工作不够及时,一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领导下,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梳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各项政府信息,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要求,加大制度完善和丰富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强化监督考核,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透明、公开、高效政府的目标落到实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学习和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三是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