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来源:铜陵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根据信息公开办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报告如下。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牢固树立“为民理财”、“阳光财政”的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较以往都有较大的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服务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为保证我局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科学拟定年度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分类,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时限等内容。制定完善了《市财政(国资)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信息发布报送程序、保密审核制度、责任栏目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制度规定,保证了公开载体内容的及时更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12月19日,我局召开2016年市本级预算项目公开评审会。来自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审计局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对消防设施建设等7个项目进行公开评审。通过项目单位陈述、财政部门介绍、专家问询和评审组合议等程序,评审专家对2016年财政资金安排提出了具体建议。7个项目申报预算4943.42万元,评审核减金额2269.96万元,核减率45.92%,评审结果将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科学组织实施。为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标准,我们结合省财政厅、市政府办关于推进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制定推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今年3月份、8月份,市直86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按时通过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全省率先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学习,通过报刊、媒体、电视、网站和印刷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民生工程政策、财政法规和工作动态。
二、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共发布信息2163条,其中,市财政部门网站发布1829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34条,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未收到依公开申请政府信息。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费用支出情况: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支出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三、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逐步完善和规范,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二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较长,办公室忙于事务性工作多,信息的更新工作不够及时,一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理解不够透彻,与社会群众沟通交流渠道还不够便捷,对有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深理解和领会;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领导下,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梳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各项政府信息,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要求,加大制度完善和丰富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强化监督考核,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透明、公开、高效政府的目标落到实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
三是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