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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年度统计报表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562-2833604  电子邮箱:tlzfyjs@163.com

       地    址: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612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结合住建事业实际,全过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力推进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疫情防控、城市防汛、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推进等重点工作,动态调整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栏目信息。2020年,我局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1条(政策法规信息93条、决策信息50条、规划计划信息27条、政策解读信息44条、建议提案信息60条、精准扶贫信息22条、行政权力信息43条、应急管理信息60条、招标采购信息87条、重点领域信息451条、回应关切71条,其他类信息153条);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56条,在微博平台发布信息522条,让民众第一时间了解和知晓住建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市长热线、行风热线、“四送一服”联系包保企业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收集和反馈能力。全年累计办理市长热线和领导信息等各类咨询投诉1361条,全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住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受理登记、转办派发、承办答复、会商会办、审阅回复等依申请公开5个关键步骤,有力保障了依法、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0年,我局共收依申请公开信件37件(网络申请信件31件、纸质邮寄申请信件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单位(科室)负责人、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信息审核制度”,凡属公开信息,必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严谨、规范、准确。持续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和存储设备的检查,确保保密信息无泄漏。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照《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及时调整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网站提供一站式浏览、搜索、查询、资料下载等服务功能以及“政务咨询”“意见征集”等政民互动功能。强化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体矩阵,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舆情引导的重要手段,加强了政府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为群众了解住建业务、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便利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管理。政务公开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及日常事务处理。利用月度工作调度会、信息宣传例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并适时开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确保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不断促进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结合住建事业发展目标,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制度修订、政策解读、宣传培训、平台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对应牵头科室,细化分解各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根据季度测评反馈问题,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形成“六提六促”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和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通知》和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聚焦基层群众需求,积极配合各县区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和市政服务等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全面推进住建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71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

 0

 244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1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9

 0

 0

 0

 0

 0

 2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1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方式和途径还不够广泛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及时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持续抓好人员教育培训;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对于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要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以提高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可读性为目标,通过多种途径切实提高解读质量,积极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数字化等形式进行解读,使解读更加可视、可读、可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