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住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陵市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建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2015年度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市住建委不断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按照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我委及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并专门安排了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15年,我委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了全委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2015年全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房建设、房源和分配等相关信息,2015年我委共公开住房保障相关信息84条次。
(四)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棚户区改造的进展和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2015年度我委共公开棚户区改造相关信息102条次。
(五)按要求及时公开2015年度财政拨款的开支“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市住建委机关本级和委属事业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2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坚持便民、有效的原则,针对公众关注的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等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并主动公开,方便公众查询。2015年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1054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网公开225条,文明创建管理网公开80条,住房与城乡建设网公开1534条,微博发布247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发挥委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我委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入口链接,专栏中设置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栏目,实现了与铜陵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畅通链接,同时,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铜陵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积极应用新媒体,开通住建委腾讯和新浪政务微博和微信,通过新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委共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共2例,其中电子函1例、网络申请1例。本年度中同意公开1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非本行政机关掌握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重要舆情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我委收集与回应的舆情有370余条,分别在市民论坛、民声在线、部门邮箱、住建委政务咨询等相关栏目仔细收集,并认真处理,及时回复。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表现为:一是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计划规划信息不够充足。
八、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及重点
(一)工作思路。围绕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强化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市信息办的指导下,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委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我委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二)工作重点。一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2016年将鼓励全委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全力服务广大群众。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铜陵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