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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铜陵市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综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联系(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612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833604,电子邮 箱:tlzfyj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委紧紧围绕住房城建中心工作,努力践行新发展,全方位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委考评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安排以及全委中心工作,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陵市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措施,全委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卓有成效,全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的权力。
(一)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高决策公开和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形成了完善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审批、监督、考评、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延伸
2017年,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2017年,我委纳入政务公开的权力清单共21项,根据我委政务公开要求,认真做到了行政许可件件有公示,网络舆情件件有答复。实现了水质监测数据按季度公开,重点工程和PPP项目、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公开内容覆盖全流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全委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25条。其中发布机构领导及人事信息2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9条,规划计划信息50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信息37条,决策公开及决策部署信息65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5条,招标采购信息52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130条,重点领域信息244条,回应关切48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110条,其他类信息11条。截至目前,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以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实现快速查询。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共收到的依申请公开1例,网络申请1例,均已按申请人回复方式予以答复、结办。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2017年我委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务咨询”、市民论坛的“百姓心声”和“部门邮箱”、民声在线及委微信、微博,与网民开展互动。截至12月底,共办理各类网友留言115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一)存在问题。2017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更新也相对滞后。
(二)下一步措施。2018年,我委将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考核细则,对各部门科室进行量化考核。突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开展定期检查,检查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