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委员会2016年
政务公开年报
导语部分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报中日期如无特别说明,均为2016年)。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2864784)。
201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铜陵市文旅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人事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委政务公开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网上发布等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思想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文旅工作的抓手,以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政府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工作日趋制度化。公开工作中,委(局)始终坚持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同时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在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确保了涉密信息的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2016来,我委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特别是信息公开工作,共通过各类媒介主动公开信息2500余条,均为主动公开信息,无申请人提出依申请公开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时提供政府和部门信息情况,公布了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了公开。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时对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定我委行政权力项目72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16项、行政处罚项目53项、行政强制项目1项、其他权力项目2项),较为全面地界定清了我委的行政职权。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专题培训等,认真学习相关政务信息工作的新知识、新方法,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及重点难点问题,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委员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576条,在铜陵市58家市政府各机关部门中排名第9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16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48条,通过“文化铜陵”政务微信发布219期629条信息,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信息发布。同时,加强重点领域公开落实,按照《关于分解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任务的通知》中涉及我委重点领域的任务要求,对旅游市场监管目录进行了完善充实。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未收到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发生任何收费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发生任何因政府进行信息公开引起的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接待群众咨询六十余人次,及时提供政府和部门相关的政务信息情况,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同时通过官方微信及时对网友的咨询进行答复,保持了良好的互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务信息公开上,仍然还存在着信息报送数量不够、报送质量不高、报送时效性不强等问题,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围绕我委中心工作及政务公开要求,制定2017年度政务公开年度计划,明确政务公开的目标、措施及组织实施办法。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力度。在全委上下广泛宣传《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及时更新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升网站信息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要做到及时回复和正面解读,切实发挥沟通民意、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围绕重点工作,加强互动交流,引导公众理解、支持政府的工作。发布的各类信息要严格把关来源,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明确政务中心文旅委窗口的依申请公开受理职能,确保各类应公开信息全部公开。
四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信息安全测评工作,检验信息系统对安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强化技术防范,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
八、附表与说明
(一)其它说明
本次统计的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统计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6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数 | 条 | 47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8.8%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统计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5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63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复制费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5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5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