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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来源: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全年公开发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5件次,规划计划24件次,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资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招标采购信息 16 件次;人事信息栏目34件次,精准扶贫24件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9 件。

    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高频事项,主动发声,及时回应,主动回应 9件次;互动回应8件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 场次。

    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发布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防控、疾病应急救助、卫生监督、饮用水安全卫生、疫苗监管等重大领域信息 264 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件次【均为自然人申请】。均按要求做好回复和部分公开说明工作。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印发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第三方意见征集、社会评议等制度,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扩大信息发布增量,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721条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全面优化委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搜索查询等功能。一年来微信信息发布量406条,订阅单位4447个。按时办理回复 12345 政府热线办件239 件次。

    (五)监督保障。调整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照 2019 年市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出台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公开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流程监管。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细化宣贯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新《条例》宣传贯彻认识到位。及时梳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栏目目录等信息,完善相关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3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1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10

53

行政强制

 1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二是政策解读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创新解读方式单一等问题。

    改进情况: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强化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要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重点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内容。

    三要加强学习。针对日常监测和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调研和指导力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强化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