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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铜陵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5-18 来源: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铜陵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08年,市卫生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卫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至2008年底,市卫生局主动公开信息96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开展培训。市卫生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专门组织局属单位和局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文件精神,明确全员信息公开责任,提高信息公开意识。

二是制定规范,理顺流程。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先后制定了《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市卫生局信息公开指南》、《市卫生局信息公开目录结构》、《市卫生局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市卫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创新方法,常态管理。市卫生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OA电子办公有机结合,制作调整电子拟文流程,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正常拟文过程整合到电子化工作流程中。要求各部门在拟文时一并提出如何公开的意见,按照程序审核和保密审查后,由拟草人或办公室专人及时对外发布。

四是强化监督,加强考核。市卫生局加强对卫生系统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纳入卫生综合目标考核,并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同时,在机关内部办文流程中,经常对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提醒和指导,增强主动公开卫生信息的意识。同时,在铜陵卫生主页和OA办公系统首页均建立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要求各部门坚持上网浏览和发布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形成规范性制度。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深化,传统工作方式正在逐步走向信息化。一方面要加强全员工作观念的转变,另一方面要切实配备加强信息化专门力量。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调研,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是规范申请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卫生门户网站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组织制订并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四是督促检查,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严肃纪律,开展监督检查,虚心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