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来源: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撰写。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6150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主动公开情况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等途径,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环境信息643条。按日发布全市空气质量信息和水环境质量状况363条,按月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12条,年度发布声环境监测信息1条,发布《生态环境公报》1期。及时发布行政执法检查信息15条,新闻发布会信息8条,政策解读7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从申请形式看,信函申请8件,占比72%;网络申请3件,占比27%,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企业信用评价、生态环境质量、行政处罚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制定《铜陵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对10类46项政府信息内容、公开时限和责任单位作出明确规定。定期在局办公会议上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跟踪督办。强化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调研指导工作,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及新媒体平台运维等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促进信息资源整合,提升网站集群效应。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对于机构设置、机构职能等方面相关要求,我局对于机构设置、机构领导等栏目进行了重新梳理,按照要求完成了全机构(包括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所有机构简介和机构职能的规范化设置工作。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公开工作。二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完善了一批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落实问题整改。针对省、市两级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检测通报的问题,我局及时通知各相关责任单位对标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积极学习相关知识,促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活动。重点围绕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政策及举措进行公开发布;围绕三大攻坚战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做好相关解读工作;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定人定责定时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全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基层单位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及时在基层单位政务公开网公开,促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六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及时转发省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方案,确实加强县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14

行政强制

  7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755.9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7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2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3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2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7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有待提高。下一步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强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强化。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解读工作。对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系统梳理各环节公开弱点弱项,应进一步强化对重要生态环境政策制定背景、实施范围、重点内容、法律依据和制定过程等全方位公开解读。

三是意见征集的广度不够。下一步将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公开收集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不断增强决策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