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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来源:铜陵市统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2015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并明确了2名兼职信息员,确保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为高质量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领导小组经常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制定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及实施办法,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同时积极派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的培训等各项活动,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较好地满足了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在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市统计局”专栏,及时发布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信息内容,接受搜索和下载。此外,市统计局还通过《统计公报》、《统计调查》、《统计月报》、省统计内网、铜陵统计信息内外网和市直各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统计工作动态、分析以及统计数据等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项,已在第一时间作了回复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烈,氛围还不够浓厚,公开内容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