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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来源: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字体:[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t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与太平湖路路口,电话:0562-2820172,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发布各类原创新闻信息1035条,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活动5次,市局微博发布信息443条,推送微信650条。主动公开信息774条,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2件,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认真组织编制、调整市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现共有权责事项487项。组织编制市局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清单材料,于2021年7月30日将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通过市局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所有政策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提升政策解读效果。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要素,在政策解读栏目公布16条政策解读。

4.推进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及时更新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专栏,重点围绕信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察等,2021年已公开139条信息。

5.完善食品药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我市相关要求,完善食品药品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目录,对接基层单位,督促做好基层两化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召开两次答复工作座谈会,邀请申请事项原承办科室、承办人员、涉及的相关第三方等共同研究,防范法律风险。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公开关,规范性文件做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生效日期等信息齐全,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1年度新制定的3件规范性文件均按时限要求报备。

(四)平台建设

完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突出展示政策法规、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借助新媒体不断拓展新闻宣传工作渠道。设立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专栏。

(五)监督保障

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印发《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改变已往单人录入、单人审核的模式,将政务公开网权限下放到各责任科室,明确各个栏目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定更新时限、定录入人员,各科室录入内容交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同时,加强对制度的完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目录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确定追责情形及处理结果,定期对目录更新及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实施奖惩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4

行政强制

 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目录不够完善,重复率较高,部分信息存在重复录入的情况;更新效率还不够高,部分信息出现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对于考核要求没有理解透彻,因为细节问题失分的情况较多。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继续狠抓政府信息公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整合了市局政务公开目录,按照考核要求,征求科室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对于类似的目录进行合并、删减、增加,减少信息公开的重复性和无效性。

(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更新效率和准确率。改变已往单人录入、单人审核的模式,将政务公开网权限下放到各责任科室,明确各个栏目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定更新时限、定录入人员,各科室录入内容交由办公室统一审核。

(三)深入研究《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本年度政务公开测评要求,在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全面的情况下,深挖考核要求,注重细节管理,避免考核时因细节错漏而失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