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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来源:铜陵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铜陵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要求,由铜陵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北路1036号交通大厦,电话:0562-2876617,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截至12月31日,本年度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62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47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条,根据皖政务办秘〔2020〕5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要求,已及时答复并多渠道反馈申请人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照《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及时调整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完善,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舆情引导的重要手段,为群众反馈交通运输问题、了解交通运输实时动态提供基础。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单位(科室)负责人、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信息审核制度”,凡属公开信息,必须严格把关形成信息的收集、撰写、审核、上报、复审、发布的严格审查机制,确保信息的数量与质量。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保留10件,废止2件,修订0件。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科,政务公开工作由综合科统筹管理。政务公开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及日常事务处理。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制度修订、政策解读、宣传培训、平台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对应牵头科室,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及安徽省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指导新增的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单位市公交总公司和安徽交运集团铜陵分公司的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做好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认真做好并改进完善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内容。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本年度市交通运输局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8

行政强制

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36.30万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尚待完善的方面。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频率和时间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形式较单一。

在以后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加强信息解读,补充信息发布内容,及时更新发布相关数据,让社会公众了解更多的交通运输相关信息;三是加强宣传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