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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研究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字体:[ ]

市政府研究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研究室公开页面“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室联系(地址:铜陵市湖东路666号北8楼,电话:0562-5880414,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研究室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努力推进全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和全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关作风建设持续转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政府研究室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0余条,在政务公开网更新信息100条,其中,规划计划7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7条,应急管理信息6条,回应关切信息4条;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提高解读的质量,全年共解读各级政策8努力做到日常信息的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市政府研究室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政府研究室公开了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国家和省关于政务公开的重大决策部署文件等,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室政务公开网站、“铜陵政府研究”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工作程序,严把政治关、文字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科室提供、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公开的程序,定期发布工作信息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市政府研究室推动政务公开机制不断完善,明确了由室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综合科牵头抓总、各科室配合开展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单位领导班子为核心、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局面,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及时落实,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综合考核范畴进行考核,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问责追责,对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不够规范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事项工作流程把握不够精准,如: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需要重点掌握七个方面,意见征集需提前一个月公开并及时公开意见反馈结果

二是平台建设理解不够透彻一些工作内容无法对应上栏目设置的内容,造成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善,出现一段时间内集中补发,影响信息的及时性。

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积极与各科室对接,及时整理有关材料形成解读文件,留意部门重要政策决策制定过程,需要征求公众意见的,及时在相关平台发布并做好反馈统计。

二是提高工作积极性,深入研究《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积极与电子政务办对接,对于不熟悉不了解的问题及时咨询和学习,确保将本室工作内容正确、及时的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市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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