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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体:[ ]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铜陵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围绕政策发布、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等相关内容,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26条。一是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项目等信息;二是加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信息公开力度,按月度公开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部门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重点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主动回应”栏目及时回应“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最新通知公告等群众关切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明确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本年度全面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我局现行有效的1件规范性文件已通过“政策”专栏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对外公布,方便公众查阅下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项目建设统一安排,我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开设了“政策”专栏,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查询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以及社会评议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质量,接受相关单位和群众的监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围绕《2022年度铜陵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召开年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二是升级改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构建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集约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奠定基础。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排查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错敏字、暗链、错链排查整改工作。四是强化日常监测及自查整改。认真开展省级考评反馈年度问题整改工作,按季度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测评工作,以问题交办单的形式交办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中,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解读回应力度不够;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发布频次,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行风热线等平台,加大主动回应力度。二是根据我局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