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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铜陵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中心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41条,点击量114262次。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保证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心职责职能,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中心办公室定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日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有效、准确权威并符合法律法规、保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心门户网站已纳入铜陵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统一要求,对网站栏目架构、功能模块和页面设计进行优化调整。门户网站及时宣传国家、省、市重要精神,坚持模块分类、图文并茂、周周更新,多方位多角度展现工作面貌,全年中心网站共发布信息946条,着力形成机关事务网络正面舆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机构人员,定期研究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中心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四是积极征集意见。中心不定期在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公众征求改进意见建议,不断吸收采纳,完善方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业务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能力水平有所欠缺,提供信息质量不高、数量不够,政务信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没有突出工作的前期部署、开展的过程、取得的效果,公开内容质量参差不齐。三是通过运用新媒体等多元化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开展的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学习其他优秀单位的先进经验,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抓好重点条目、重点信息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尤其是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群众企业关心度较高的领域的信息。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