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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来源: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zrzyhghj.tl.gov.cn/)政务公开版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1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244000,电话:0562-281314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切,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实践中求探索,在探索中求规范,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拓展规范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公开形式及时、公正、透明向社会群众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科室、直属单位”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培训学习。年初编制并印发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年度计划、要点和责任分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措施,督促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以及县、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通过学习、交流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畅通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工作机制,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2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8件,答复率100%,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自然资源和林业系统相关政策文件,梳理形成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信息发布遵守“三审”制度,规范报批后可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依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机制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多样化建设,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相互关联,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突出自然资源和林业系统重点业务、办事服务等板块。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日常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时严把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月度自测、季度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另外,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2年,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章、文件学习不够深入仔细;二是信息公开容量、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宣传力度不够。

1.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所以要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规章、文件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以及相关规章、文件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2.按照“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归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内容质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对于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切入点,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新,积极探索基层公开新路径,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效。通过制定印发“工作推进表”,定期召开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监督指导推进会议。各县区不断强化工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流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