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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2022年,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委、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条例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现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全年通过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0000余条,召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一场发布会。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着力加强基本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事、财务、重点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乡村振兴等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突出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市本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交易等进场交易项目信息,包括交易公告、交易文件、结果公示等与法定媒介同步发布于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三是及时关注企业诉求。通过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版块等,主动向服务对象宣传政策法规、回应业务咨询,协调解决困难进一步扩大了工作影响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中心严格遵守信息制作、公开、存档制度,信息发布前认真落实“三审三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合法因我中心作为平台服务机构,没有执法、监管职能,无权制定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为充分发挥平台优势,我中心认真做好上级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的转发,积极扩大政策影响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中心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铜陵市),即“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公开的集中发布窗口同时,还根据行业规定,分别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同步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综合科工程科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栏目各组配,对信息上传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及时督促提醒。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明确政务公开任务和责任,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做到全面公开,不留死角。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每季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评估。三是做好日常整改。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问题,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于信息不全、要素缺失等事项,及时通知相关室及人员提供完整信息。同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避免有信息上传不全、涉密信息上网或侵犯公民隐私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需加强部分代理机构提供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错字较多等问题。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强。部分室因工作繁忙、工作人手少等原因,导致政务信息公开有滞后性。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特点,进一步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网站的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国有土地权交易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正确舆论。三是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中心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