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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来源: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体:[ ]

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http://jxj.tl.gov.cn

/zwgk/)"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18号,电话:0562-2836480,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经信厅、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切,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实践中求探索,在探索中求规范,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拓展规范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公开形式及时、公正、透明向社会群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依规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梳理形成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信息发布遵守“三审”制度,规范报批后可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依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机制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进升级,优化页面设计、栏目构架和公开内容,突出重点业务、办事服务等功能板块,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错误链接进行了更正。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微信、网站等方式扩大宣传面。    

监督保障

切实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与市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以培训为契机,有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较大,虽配备有专人负责,但人员不够且业务水平需要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也仅通过网站文字解读,丰富程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从人员配备、业务水平提升、网站栏目信息更新上,增添新举措。一是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完善制度和程序,加大政务主动公开力度,做好科学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二是加强人力和培训。进一步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增加人员配备,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自我监督和考核。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结合工作重点定期组织督查,抓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需要了解事项的信息公开落实,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社情、舆情的监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