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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来源: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人社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决落实工作责任,持续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规定,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社保政策等版块信息近1250余条,人社微信发布信息450余条,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均得到进一步提升。持续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全年累计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并就政策细则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以政务公开网为平台开展集中主动回应15次,集中互动回应8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引导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4件,及时办结率达100%,未收到关于依申请不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时,积极与群众沟通,全面掌握申请者诉求,严格依照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进行回复解答,得到了群众的积极评价和反馈。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组织和参加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以第三方测评为契机,及时查缺补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完善补充。对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组织业务骨干及时转载、发布有关政策信息和政策解读,并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热点的问题进行集中回应,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工作推进与政务公开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网站等主要平台建设的同时,根据工作需求和群众关切,创新设立“仲小丫”普法宣传品牌,聚焦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累计推送27期“仲小丫”说法栏目,用“以案说法”形式进行生动宣讲,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氛围,为更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监督保障

    深入贯彻《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

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对接省厅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就业、社保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目录指引,指导并督促县区及时修改完善并予以执行,加快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本段需要包括各级单位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2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领域针对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次数有待提升,主动回应的方式仍以问答为主,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各领域工作信息的梳理和汇总,对上级下达的文件精神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找准政策的关键点,进行细致分析和解读。二是充分借鉴长三角先进城市的成熟经验,利用多种方式丰富主动回应的方式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