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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来源: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透明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发展,紧紧围绕省市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文旅工作实际,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具体情况如下:全年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38条,“铜陵文旅”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81期694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79条。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力度,及时公布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信息,方便群众登录我局政务服务网。二是紧紧围绕文旅中心工作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促进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持续继续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按时公开,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市文旅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及时回复1件,按时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全面、便民利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多样化建设,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相互关联,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突出文旅系统重点业务、办事服务等板块。

   (五)监督保障。日常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时严把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另外,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2年,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具体,形式方式还不够多样化。二是政策解读回应的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推进门户网站、微信及相关服务平台建设,增加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满足公众需要。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拓宽政策性文件宣传解读的方式方法和质量层次,采取多种多样的解读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突出体现便民服务和社会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