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网址http://gaj.tl.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南道1307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683503/0562-2683410,电子邮箱:tlsgajzhzx@sohu.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陵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透明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发展,不断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依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内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健全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答复机制,对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经审查认为属于公安类政府信息且可以公开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等要求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公开内容;经审查认为不属于可公开的事项,或者无法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依法向申请人告知理由。2023年,我局共收依申请公开信件1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凡属公开信息,必须确保发布信息严谨、规范、准确。控制源头,落实制度,加强对涉密网络和存储设备的检查,确保保密信息无泄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网站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提供一站式浏览,规范办理制度,公开办理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1.加强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2023年共举办铜陵市公安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3次,基层政务公开培训会3次。
2.强化监督:明确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评比,促进各项工作稳步落实。2023年共开展月度自查12次。季度第三方测评及互评共8次,均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并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解读回应主动性不高。根据实际情况尝试运用新闻发布会、案例说明等方式开展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
(二)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不强。继续规范政务公开全套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三)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不足。定期组织学习和考试,组织贴近实际的实操演练,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应对复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度铜陵市公安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一是在全省首家实现居民身份证照片“一照通用”。建成“皖美拍、随心用”“一照通用”系统,有效解决群众在办理不同部门、不同业务事项时需反复拍照、重复提交这一堵点问题,把群众不便的“方寸小事”办成“民生实事”,把“服务堵点”打造成“政务高速”,便捷了群众,提升了政务服务质效。二是扎实推进我局“一窗通办”改革建设工作。制定市级公安系统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建设方案,并指导县分局同步开展县(区)公安系统综合窗口建设。升级打造公安综合窗口,打破警种界限、窗口属性和数据壁垒,集成办理跨警种业务,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效能,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文明、规范、高效、便利的公安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