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铜陵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市供销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1 来源:铜陵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现将市供销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数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化政务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2018年市供销社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调整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明确了由社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配合开展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单位领导班子为核心、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局面,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及时落实,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流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我社完善了市供销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协调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岗位目标综合考核范畴进行考核,提出明确要求,增强公开透明度。

(三)及时更新内容,打造“阳光政务”

市供销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对涉及市供销社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安排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都要进行公开,并及时、规范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政府采购、其他财政信息及人事任免信息,逐步扩大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使社政务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道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全力打造“阳光政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更新信息94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1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8条,招标采购信息4条,基本做到了日常信息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九十余次,其中57%是通过电话,43%是现场咨询,内容涉及科室职能、人员招录、项目申报、档案查询、资产招租等。我社均能予以及时答复,对少数不能立刻解答的问题,事后联系有关科室、部门查证核实后再予答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回顾去年的工作,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政策,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等方面进步明显,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特定业务繁忙时期,由于工作量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可能存在倦怠情绪,导致更新不及时。

2019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市两级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和及各业务科室同志的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科室间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