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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来源: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s://zrzyhghj.t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大道北段1030号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邮编:244000,电话:0562-28131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切,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优化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3.提升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形式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易懂,方便公众理解和查询。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9件,其中1件结转到下一年度办理,其余2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复。其中,产生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已按时答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立足实际、结合单位职责,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的良性工作机制,在保证各栏目及时更新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政府信息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信息发布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落实“三审”制度,着重审查网站发布内容是否含有涉及个人隐私及与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门户网站:优化门户网站布局,提高信息更新速度,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2.新媒体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府信息传播渠道。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1.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2023年共举办铜陵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2次,基层政务公开培训会3次。

2.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评比,促进各项工作稳步落实。2023年共开展月度自查12次。季度第三方测评及互评共8次,均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并落实整改。

3.社会评议与责任追究结果:采取积极态度应对社会评议,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主动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0

0

1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1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1

0

0

0

1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深度仍有待提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加大公开力度,特别是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信息。

2.政务公开渠道的覆盖范围和用户体验还有待改进。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拓展覆盖范围,提升用户体验,方便更多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推进“五公开”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度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大基层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持续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人才队伍。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安徽省林业局《关于部署实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2023年12月已完成重点领域新目录替代升级和内容发布工作,目前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矿业权出让转让、国土空间规划、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林长制、湿地保护修复7个一级栏目及31个子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