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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铜陵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截至12月31日,本年度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5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92微博已注销。2023年3月我局为进一步加强局重点工程建设和政务服务类视频宣传,开通微信视频号,截止12月31日微信视频号累计发布短视频4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条,根据皖政务办秘〔2020〕5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要求,已及时答复并多渠道反馈申请人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重新编制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积极开展落实相关工作。市政务公开办公布1至4月份考核,我局排名第五。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进一步完善,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舆情引导的重要手段,为群众反馈交通运输问题、了解交通运输实时动态提供基础。

4)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单位(科室)负责人、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信息审核制度”,凡属公开信息,必须严格把关形成信息的收集、撰写、审核、上报、复审、发布的严格审查机制,确保信息的数量与质量。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保留11件,废止1件,修订0件。

5)监督保障一是完善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科,政务公开工作由综合科统筹管理。政务公开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及日常事务处理。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制定铜陵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科室联络微信群,明确制度修订、政策解读、宣传培训、平台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对应牵头科室。指导督促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单位市公交总公司完成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做好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认真做好并改进完善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内容。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本年度市交通运输局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3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信息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规范。

2.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还不够多元化。

3.公开渠道还不够多元化,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还不够充分。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传达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政策解读材料“质量为王”,紧紧围绕群众企业关心关注,以政策受众“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作为政策解读的最高标准,对政策中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具体举措进行实质性解读,真正将“把政策文件说清说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3.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一是进一步推进“五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度,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三是加大政务公开技术人员的培训,持续建设我局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四是落实《铜陵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细则,落实责任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督查、有结果,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