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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来源: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sjzyj.t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湖东路666号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邮编:244000,电话:0562-58583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二是扎实推进线下专区建设。升级专区政府信息查询系统,集中展示政府文件、重点领域、政务服务、政策一查铜晓等13个版块。三是设置铜陵市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公布部门政策咨询电话,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二是积极开展政务信息月度自查、互查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同时对第三方监测反馈问题,立行立改,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结合业务工作,持续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以及数字政府建设方面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宣传贯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网站栏目维护管理,动态调整栏目设置。对“政务服务”栏目进行优化调整,主动回应企业群众关切问题。本年度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小铜帮你办”帮办代办服务实施方案》《铜陵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多样式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印发并落实《2023年度铜陵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召开年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构建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集约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自查、互查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

2024年,改进举措:一是提高解读质量。加强政策文件实质性内容解读,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水平,让群众更好的理解政策内容。二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政务公开查评工作情况。

制定了《铜陵市政务公开查评工作方案》,按照月检查、季评议的工作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查评工作,一定程度解决了政务公开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不及时、不精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提高了信息发布质量。

3.政务公开政策咨询工作情况。

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制定了《铜陵市政策咨询综合窗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原则、职责、内容,并对涉及重点领域的政策信息,编制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细化目录联系册》,方便群众咨询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