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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铜陵市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坚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3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年度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切实做好现行规范性文件发布栏目调整,权责清单调整等工作,全年对照市政务公开办考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及时解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组织人员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梳理表》,逐项逐条落实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及时整改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错误包括错别字,错链等问题,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政务公开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加强组织保障,规范制度建设,将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单位部门绩效考核。加强平台维护,对未公开项目及时预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八五”普法,送法下基层。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以案说法,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积极答复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增强广大退役军人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依法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加强,总体工作持续提高,但同时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新政策因敏感度问题尚不能做好本级层面的政策解读。二是信息公开不规范。招标采购信息,受公开渠道制约,未能形成同步公开。

(二)改进情况:是在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上下功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提升工作,确保文件全部公开到位、格式规范全面执行到位。二是在提升信息公开效果上下功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规科配合办公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在公开内容的质量,公开的及时性上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方式新路径,不断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精准度,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线上通过局官网等多渠道发布,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评议;线下打造政务公开线下体验区,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引领,实现政务公开专区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的深入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