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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0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860016,电子邮箱:2325288176@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扎实开展局本级规划计划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发布工作,做到严格时间节点,按月定期公开,努力提高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开展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产品三品一标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和增加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信息更新和发布工作。截至12月底,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共发布政策决策公开、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应急管理等各类公开信息45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性、有效性、透明度显著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工作调度,对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按时发布答复内容,提升服务意识,优化答复方式,强化回复内容的针对性、准确性,确保答复时间及时、内容回复贴切,力争群众满意。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因数据敏感部分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1件,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规定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严谨;严格信息公开纪律,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防止失密、泄密情况发生;实时关注已发布内容,做好文字、数据、图片等校验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准确无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铜陵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和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及时发布三农工作动态和乡村振兴相关信息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另一方面不断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获取方式。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9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主要领导抓全面、分管领导抓具体、办公室调度汇总,相关科室落实的工作机制,专设政务公开联络员,严格落实栏目内容专人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加强业务培训,细化任务分工。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对省、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检测反馈的问题清单,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信息发布解读深度不够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业农村政策及动态的发布,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及方法,使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便于传播。进一步充实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关于政务公开的创新做法有:创新实施乡风文明评议9342工作法九个方面标准、三个工作小组、四步评议程序、两次公开公示】,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构建“村书记—村干部—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四级网格化信息采集格局,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访谈等多种方式,耐心做好政策解读,详细了解农户信息,做到信息真、基础实、采集准,确保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政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四类主体采集率100%。指导乡村组建评议小组,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及时进行审议并公开评议结果,接受群众复议,并将复议结果进行公示,确保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