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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城市管理局 字体:[ ]

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做好基础信息公开。一方面不断加强机构职能、财政资金、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积极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规定时限将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此外还细化各科室职能,压实责任,提高各板块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质量,今年以来,共发布信息290余条。另一方面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定时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传达相关政务公开会议要求,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召开6次专题会议。二是重点关注政策解读。按照《铜陵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提升质量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并通过参加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暨解读《铜陵市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工作会议,梳理文件和政策解读,将涉及相关要求的文件进行解读,根据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政策解读的要求,现已发布5条政策解读,其中负责人解读2条,新闻发布会解读1条,部门解读2条,完成市政务公开办规定的任务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未发生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城管执法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同时制定市城管执法局内部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梳理对接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提高信息公开频率,对每个模块信息保持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2023年顺利完成市城管执法局局网站改版工作,同时根据最新要求,完成重点领域信息目录建立和内容录入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坚持依托官网、“铜陵城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公众号信息公开频率,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力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市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强化自我监督。严格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我局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出现错误频次不断减少。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按照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查漏补缺,落实问题整改,持续强化政府公开信息的日常检查、更新和维护,持续优化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意识不够高,部分局属单位、科室的信息公开依然不够及时,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局限文字,视频、图片、表格较少,宣传效果有限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对外公开,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强化多平台融合,增强公开能力。同步微信公众号“铜陵城管”宣传内容至政务公开网站,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拓展公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