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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5 来源:铜陵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现将市供销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2015年市供销社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充实调整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明确了由社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配合开展的工作机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及时落实,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发布程序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我社完善了市供销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协调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岗位目标综合考核范畴进行考核,提出明确要求,增强公开透明度。

(三)及时更新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市供销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对涉及市供销社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安排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都要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及时、规范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政府采购其他财政信息及人事任免信息,逐步扩大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供销社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更新信息93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1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6条,招标采购信息3条,基本做到了日常信息及时更新。2015年,市供销社在人民网安徽频道转载信息1篇;在中华全国总社网站刊载信息1篇;在铜陵日报刊登信息9篇;在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转载信息1篇;在铜陵广播台播出信息3篇;在安徽省供销社安徽合作经济刊登信息5条、安徽省供销社网站刊登信息18条;在铜陵信息刊登6条、政务信息刊登6条。同时,部分信息在单位公示栏不定期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市供销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约二十余次其中三分之二通过电话,三分之一现场咨询,内容涉及科室职能、人员招录、项目申报、档案查询、资产招租等。我社均能予以及时答复,对少数不能立刻解答的问题,事后联系有关科室、部门查证核实后再予答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5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上都取得一定进步,但仍然存在不足。由于供销社承担的社会职能主要是服务“三农”,受农村条件制约和农民朋友参与度不高影响,依申请公开和网友在线咨询方面有所欠缺;在线提问、依申请公开及符合信息公开要求的信息的数量较少,公开的力度也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进与提高。

2016年,市供销社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关于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中重要作用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进一步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内容,努力提升公开效果,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不断深化与农民、市民的交流互动,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