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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民政局 字体:[ ]

 

铜陵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着力做好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坚持把铜陵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强化互联网在民政工作中的应用,优化栏目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及时更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流浪乞讨、孤儿保障、残疾人福利保障等内容。全年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392“铜陵民政”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跟踪等环节操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信息申请需求。2023年,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断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栏目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管理,多渠道关注民生热点;优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网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加强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五)监督保障。我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部署,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各业务科室积极主动提供信息资料,明确政务新媒体责任分工,扎实做好日常工作,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定期排查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存在公开滞后的情形,针对有些信息公开内容还未形成相对固定公开的时间。二是公开的完整性不够。有些只公开了前文,而未及时公开后续。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有待丰富。政策解读内容缺乏,创新不够,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组织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对各项具体时限心中有数,做到按时更及时更稳定更,形成相对稳定的发布日期。二是及时检查公开内容,对在一条公开链上的内容及时排查,做到公开链的完整性。三是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铜陵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参照学习其他部门优秀的解读范例,推进本单位的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市民政局创新形式,多措并举,紧扣重点提质增效。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按期提供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