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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方针为统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紧贴我市水利工作实际,紧扣水利年度工作重点,紧盯水利信息公开难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3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6次、举办新闻通气会1次;重点领域信息发布51条,其中包括水利规划、取水许可、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等;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40711次,网站发布信息要闻43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2条。全年主办、协办建议提案办结数量1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法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市水利局2023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已依法依规受理并按期答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结合公文运转、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保障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信息发布履行“三审”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部门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和专题专栏建设,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

市水利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强化责任分工。制定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晰完成时限,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科室定期加强督促和指导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省、市测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仔细分析原因,及时交办责任科室,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积极报送优秀政策解读材料、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积极投稿政务公开工作专刊。积极参与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无在政府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无转发不实的信息,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报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1.12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网站内容核查中出现的错误较多。三是存在分栏目信息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注重解读内容的有效性,加强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以及可能引起舆论误解的内容解读。综合运用文字、案例、数据、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等途径,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二是加强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并及时纠正发布过程中存在的错误,及时并准确发布公开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继续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提高局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局属事业单位对办事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提高工作效率,丰富政务公开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铜陵市水利局多措并举,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持续推进水利领域政务公开进程。一是市水利局建立完善水利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含水利规划、取水许可、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等板块,完善并创新水利领域政务公开的方式手段。二是梳理行政权力运行指南,加强水利相关行政服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三是完善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进一步加强水利服务方面信息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