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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信访局 字体:[ ]

铜陵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清单》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分别从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总结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铜陵市信访局办公室(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569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5880844,电子邮箱:tlxfjb@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信访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要限要求,及时在信访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领导接访下访及信访工作要闻等信息,及时转载信访相关信息及政府公开内容,制定完善市信访局公开舆情回应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提升信息公开的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管理,由局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仔细抓,各科室协调负责信息公开资料收集及录入等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二是强化工作质效,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领域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两个转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接受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检测评估,及时调整网站栏目,修改错误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更加细化有效。三是完善严密制度,为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密性,局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内容发布,并定期进行各类业务培训,要求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学习,将任务和责任明确到各科室,做到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有人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严把政治关,文字关,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及时整改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错误包括错别字,错链等问题,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做到过程可留痕,责任可追溯

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市信访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局门户网站的完善,形成了以局领导班子为核心,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强化责任分工,实行全局监督机制,通过“撰写人、审稿人、签发人”三级管理、层层审核、层层把关,进一步保障网上信息发布的可靠性、及时性、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范围覆盖不够,需要进一步拓展延伸政务公开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必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平台建设仍需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需要加强,使其更好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平台建设。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入研究信息公开规范,深挖规范要求注重细节管理,保障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不错项不漏项,确保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全面。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针对需要公开的各项内容,压实相关科室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确保同向发力。对上报的资料做好审核,按照一般综合信息、重要工作要闻、转发转载新闻、涉密涉私信息等做好分类整理,发布前按照审核发布制度再次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