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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务公开办《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制定《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并在网站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均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依据省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安徽省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省市两级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调整公开目录,按照明细要求、格式、时限补充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基础性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与落实情况、财政资金、高质量发展等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积极回应关切,务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全部完成答复,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1起,无因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诉讼案件。一是建章立制保障答复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转办、答复、归档等流程闭环管理。二是工作严实确保答复满意。安排专人受理依申请公开,确保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及时受理;参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中不同答复类型,分门别类起草答复书。三是加强沟通确保答复准确。对于要素不全、表述不清的事项,及时与申请人沟通,按照有关要求,引导申请人补齐要素。及时与答复职能处室沟通,告知具体诉求,确保答复有的放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法律法规”“市场监管规则与标准”等栏目,做好重要政策公开,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涉企政策举措及行政权力运行办理流程,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及市场主体。加强政策文件库建设,将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格式要求统一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局网站共发布各类原创新闻信息1703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567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活动5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65条,微博发布614条。全市12315工作机构接收投诉举报咨询17444件,办结率98.64%。

(五)监督保障

指导县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两化提升行动,做好政务公开双向互评有关工作,积极编写政务公开信息交流,参加市政务公开举办的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及时与政务公开办对接沟通,将推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序时进度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19.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加强,整体内容的更新及时度有待提升。2024年,我局将针对相关问题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三审制,充分发挥业务科室和法规科的专业能力,深入研究依申请公开答复要求,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及答复质量。

(二)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及时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增加政策、政务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减少新闻动态类信息占比,结合双向互评及第三方测评工作,对政务公开栏目实行“一季一排查、一月已督促”,及时提供有效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加大政务公开创新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栏目。加强政务公开信息交流的报送力度,按要求实施互评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三审制”和依申请公开审核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