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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铜陵市卫健委在省卫健委、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扶下,按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审查制度,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根据上级文件及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2023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省卫健委政府信息工作任务安排,市卫健委围绕公开栏目,以重点领域信息为核心,全面公开各栏目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496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20条,其他常规栏目信息3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卫健委在公开制度栏目中公开了1项政务公开制度,修订了公开指南,共计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已办结。(1件不予公开、1件部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发布实行发布审核制度,审核由委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和二级机构上报的信息进行内容逻辑和保密审查,确保每一项发布信息均经过审核。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6条。(上级政策解读1条、负责人解读1条、部门解读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及示范案例的通知》(皖卫传〔2023〕347号)工作要求,各委属单位均按照文件要求设置栏目,更新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依据委机构人员变化,动态调整铜陵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

  二、主动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专职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为切实解决此类问题,市卫健委要求办公室科学预判人员变动,成立政务公开专职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加强对政务公开知识的学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主要经验做法。为确保信息工作能够上台阶、上水平,市卫健委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的工作方面,参照省卫健委、市政务公开办制定的公开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更新完善制度、审核制度、监督保障等制度。公开县区卫健委、各医疗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工作动态,使服务对象对本系统工作一目了然,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