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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民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紧紧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我局本着便民、利企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公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主动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并严格对照公开标准,及时更新、补充、调整、完善相关专题栏目内容,第一时间发布涉企服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要求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开工作。同时利用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答复企业问题等途径对优化营商环境和为企服务工作再次进行公开和解读,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效。2023年,我局在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落实,规范办理程序,2023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民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群众企业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分级“三审三校”制度,层层把关,按照“谁制定、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定期开展涉密涉敏情况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工作。同时根据各板块明确的公开时效,按规定时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偶发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久公开,确保不拖拉、不逾期、勤更新。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和栏目建设工作,制定了《市民促局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市民促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按时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平台、“铜陵政企通”平台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满足企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和公众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质量,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局分管领导以身作则,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参与,将政务公开每一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通过自查自纠、互查互评以及第三方评估,不断加强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力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性,强化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形成运转有效并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扎扎实实地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程度不够,信息更新频率有待加强;政策解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政策解读工作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内容及形式需要继续丰富。针对上述不足,2024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围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细化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主动回应企业关切的热点问题,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机制,加强栏目更新频率,全面扩大优化营商环境、做实为企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宣传,提升影响力。二是持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以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相关业务领域专业培训为契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认真学习落实《铜陵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市民促局健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机制,制定《市民促局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把好公开稿件的政治导向关、语言文字关、政策法律关和保密关,杜绝发生政治错误、内容差错等问题,始终做到发布、转载信息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强化内容、程序审核把关,推动政务公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