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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铜陵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铜政务办〔2023〕16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615010,电子邮箱:tlssthjj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内容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在年初制定了2023年新闻发布会计划并逐一落实,全年共召开铜陵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开展情况新闻通气会铜陵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铜陵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新闻通气会铜陵市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通气会共4场新闻发布会。按照市司法局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完成对现存继续有效、予以废止的文件的分类清理,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备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制作并发布了《铜陵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政策解读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7件,及时办结率达100%。其中回复主动公开16件,非本部门掌握1件。

在依申请公开申请时,我局第一时间对申请事项进行全面细致了解,并积极与申请人保持密切沟通,从解决群众困难的角度出发,及时予以规范化回复,全年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首先,信息公开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开范围和内容更加全面和细致。例如,空气质量指数、水质监测报告等重要数据都做到了实时更新与发布。其次信息公开方式也呈现多元化趋势。除了传统的公告板和报纸,还利用了现代技术手段,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APP应用,使公众可以随时随地获取最新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了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公开平台。这些平台不仅提供了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政策法规等信息,还设置了互动交流板块,如在线问答、意见征集等,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

此外,局还注重平台内容的更新与维护,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平台的建设也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健全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准确无误。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设立投诉渠道,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应。

二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详细的政务公开规定和操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实际,制定《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将任务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坚持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推进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生态保护领域的信息公开。

四注重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责任心。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召开研讨会等方式,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2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1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1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2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工作流程和规范尚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以确保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内容的丰富性。二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和质量有待加强,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理解度。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升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所有信息公开都遵循统一的标准和格式。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循这些标准和规范。二是提高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事件发生或政策变动后的第一时间公开发布信息。三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多样性: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如文字、图表、视频等)进行解读,提高内容的可读性和理解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基层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以及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加强对口业务指导,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批准进行业务指导;二是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增加图片解读、音频视频、在线访谈等多种解读形式。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将任务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