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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铜陵市广播电视局、铜陵市文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条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抓落实,办公室派专人具体负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维护和更新。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紧密结合文旅工作实际,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全年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225条,“铜陵文旅”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2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栏目更新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充分利用市文旅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媒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及时发布惠企政策、文旅活动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优化“政策文件库”和“政策解读发布平台”,完成文件库分类设置工作,公开政策咨询渠道及电话,学习借鉴优秀解读案例,增加媒体解读、图片解读等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工作效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力度,及时公布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信息,方便群众登录我局政务服务网。二是紧紧围绕文旅中心工作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促进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持续继续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按时公开,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市文旅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1.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和能力建设,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2023年共参加基层政务公开培训会3次。
  2.落实政务公开查评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日常监测整改工作,着力做好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的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此外,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浓厚氛围。深入学习《条例》,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制度规程,拓宽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调研指导。密切与各部门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群众需求和关切,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力度,保证制定的对策措施更加有效可行,工作安排更加符合实际。
  四是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的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坚持把群众关心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重点突出文旅活动、公共文化等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