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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在铜陵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看,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北路701号鑫冠大厦8楼;电话:0562-2618008;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市医疗保障局在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信息159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医保监管、医保民生、药品医用设备采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医保领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二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聚焦深化医保重点领域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民互动、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群众反映问题的回应解答,及时办理群众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在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梳理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的所有文件,重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目录,方便公众查阅使用。

(四)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微信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维护平台栏目,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定期清理错敏词,做好个人隐私保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明确各部门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依托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务公开督促指导机构一直没有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局各科室(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基本都是兼职工作人员,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

下一步我局将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适时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分析问题,部署任务。把好公开信息审核关,明确专人负责对网站公开涉及本部门信息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文件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重点领域栏目进行调整化,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的基础上增设“医保民生”“医保监管”栏目,提升了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