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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坚持有效公开,保障信息质量。不断加强机构职能、财政资金、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招投标工作、重要决策制定等方面的情况,今年以来,共发布有效信息219条,累计清理各类无效信息50余条,不断提高各板块信息发布质量,切实提高市城管局政务信息透明度。二是积极履行职责,完成查评工作。坚持自我检查和相互监督,完成了1-3季度政务公开查评工作,报送了1-3季度政务公开互查报告和自查报告,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保障受理渠道畅通;安排人员参加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会,学习了解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实行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管理,有效提升了我局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的规范性。今年共办理3起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所有上网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规范了上级通知、文件的发布和转载,确保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有效地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市城管局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事项目录信息建设,进行了重点领域事项目录的调整及信息清理工作,及时更新了城市综合执法救济渠道、执法人员名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法程序或流程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方面信息。
(五)监督保障
市城管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强化群众回应和社会监督。一是积极回应解决公众关切和建议,针对12319城管热线、12345“市长热线”等咨询,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在线服务工作,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不断增强公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二是全面梳理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制定并发布了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制度等,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依然不强,有效信息网站公开数量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的形式局限文字,视频、图片、表格较少,宣传效果有限。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制度执行。强化政务公开制度落地,定期开展内部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施行,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二是提升解读质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短视频等方式,提升可读性。三是注重互动效能。加强回应关切,拓宽市民意见征集渠道,对热点问题快速回应、精准处理,搭建政民互动“连心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强化多平台融合,增强公开能力。同步微信公众号“铜陵城管”宣传内容至政务公开网站,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拓展公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