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铜陵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统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配合与支持。本年度,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公布涵盖总结计划、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监督保障、政策解读、统计执法检查及基层政务公开等统计相关内容,持续更新统计信息,确保信息持续更新,栏目充实。全年发布信息2058次。二是市统计局积极提供各项统计服务,及时发布《统计月报》《统计公报》及《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按月公开经济运行情况及相关指标。全年发布解读文章12篇,解读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等。截至目前 ,已编发《铜陵统计》65期,其中获市领导批示54篇次,省局采用6篇。同时,统计信息工作实现量质双提升,市两办采用100篇,省局采用63篇,国家局采用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0件,上年转结0件,目前办结10件,转下年继续办理0件。其中5条予以公开,4条无法提供,1条申请人撤回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信息公示的长效运作机制,依据相关要求准时公布且持续更新政务信息,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保障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与严谨性,杜绝失密、泄密事件。二是密切跟踪已公布内容,做好二次核验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精准无误。三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及时公布2024年铜陵市统计局权责清单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每月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以局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核心载体,做到精准发布、规范呈现、及时更新。二是持续拓展公开渠道,借助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为社会打造更便捷的信息获取路径。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强有力的组织架构引领下稳步推进,为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水平筑牢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回应关切。定期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办理网上留言,回应群众声音,2024年市统计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条,市长热线83件,回应留言75条。三是加强工作监督,聚焦解读质量、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等,每季度展政务公开互相查评工作,对社会公众及第三方检测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024年,市统计局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一年来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与上级的标准和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完整性上有所欠缺。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偶尔会出现信息更新延迟的问题。
2025年,市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统计服务和数据解读。继续加强统计服务工作,提升数据解读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和决策需求。四是优化回应机制。完善民意反馈机制,提高回应群众关切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群众声音得到及时有效地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及省统计局有关文件要求,市统计局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综合性统计资料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制作成PDF和EXCEL格式的电子化产品,形成规范统一、种类丰富的电子资源,有效提升数据管理与利用效率,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使更多统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增强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