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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突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全年累计发布信息205条。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评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用奖惩、违规处罚、投诉处理等各类信息。2024年发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49条,重点领域信息17条。
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发布《关于印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等文件,通过文字解读、图解等方式解读规范性文件,把政策解读清楚,提高执行准确度。2024年发布政策法规信息6条,政策解读信息6条。
将回应关切作为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政策的重要窗口,主动回应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评标专家管理、工程项目评标办法修订、创优营商环境等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2024年发布回应关切信息22条,其中主动回应信息14条,互动回应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已按要求答复。本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结合本单位职责,全面梳理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保证各栏目及时更新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前严格保密审查,公开后定期清理。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及时清理无关、无效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官网、政务公开网站作用,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市公管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和各科室职责。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24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确认
2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培训,围绕信息公开重点,及时更新网站相关栏目。同时严格落实文字解读内容要求,充分运用图解、动画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不断总结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