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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来源: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中心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主动公开,进一步推进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区分信息类型,对照模块要求公开信息。如按月主动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等,按年公开招投标、预决算、权责和公共服务清单、“三公”经费等信息等方面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更新回应互动模块。全年通过中心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信息173条,包含公积金运行情况12条,工作规划总结24条,决策部署落实17条,管理政策5条。


    二是推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申请渠道。在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积极参加依申请公开各类培训,掌握依申请公开办件流程,熟悉平台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公布依申请公开的4种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全年我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办理程序合规,申请人反馈满意。

 三是严控发布内容,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落实规范性,紧跟中央、省市政策调整,及时做好栏目维护和各项制度修订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及时性,针对党和国家的学习要求,第一时间开展学习并发布学习情况信息。梳理排查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时间和成文时间,做到时间相对应。针对出台的各项公积金惠民政策,严格把控发布时点,避免发布滞后造成舆情问题;强化信息质量,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落实信息“三审制”和保密性审查,发布信息的内容均经一把手签字;根据政策的情况结合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制定政策解读,建立解读和文件关联,严控解读和文件公开间隔时间不超过3天。实行全面解读,不拘泥于规范性文件解读,尤其群众关切的相关公积金政策也进行解读,做到解读形式多样,文字与图片相结合,内容简洁,便于群众理解。

四是借助测评整改,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水平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办做好第三方测评和市直部门互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仔细剖析,认真整改反馈的同时寻根溯源,避免重复出现。加强平台建设,结合中心实际对平台模块进行整合,清理无信息发布的模块,合并重复信息发布模块,同步对陈年无效信息如情况说明等进行清理,提升了网站信息的辨识度。全年共完成18项问题整改,清理了80多条无效情况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办以及领导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也存在如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撰写少,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政策理解不透彻,工作主观能动性不足;三是限于行业特点,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内容泛化,创新不够。

2025年将紧跟政务公开办的步伐,认真做好改进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的成果,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政策的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其他部门的工作经验,总结本部门的业务开展情况,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协调推进。强化与业务科室沟通交流,认真撰写信息报道,提升影响力。二是谈心谈话制度和培训学习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在了解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问题的基础上,区别问题特性,辩证解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有效。三是拓宽解读范围。克服行业限制,进一步扩大解读的范围,在对现行政策解读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对已出台的政策制度进行重新解读,赋予政策时代意义。同时,针对各项公积金惠民政策重复解读,多形式解读,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事项。

 无其他事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