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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来源: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以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信息计300余条,其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会议4次,发布部门政策解读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予以公开7件,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组织领导情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实行组长负总责,各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下设办公室抓好日常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突出项目审批、重点工程建设、价费管理、三公经费及预决算等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核”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主动公开各项信息,定期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自查,及时补缺补差,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核发布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安全。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委中心工作,抓好促进重大政策发布与解读、重大项目批准、三公经费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特别是加强对重大政策调整、项目实施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和解读。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落实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评估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