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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民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铜陵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提升公开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专题栏目内容,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立足职能,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及时发布相关做法,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增进政企交流互动,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透明度。同时积极运用民营经济培训班、建议提案办理和“行风热线”等途径,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行解答和解读,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效。2024年,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1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2024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和栏目建设工作,按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平台服务水平和工作实效。优化升级“铜陵政企通”平台,努力满足企业、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和公众水平。积极向各级主流媒体进行投稿,全年累计刊登各类信息宣传稿件130余篇,并及时转载至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定期研究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发布《市民促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标信源发布责任表》,规范政务公开项目、内容、责任科室、公开时限、方式等,做到公开组织常态化、公开内容法定化。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风险排查,对已失效或超出时效性信息进行清理,同时对发布不规范、不需长期保存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进行清理。科学确定公开方式、范围和时限,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考虑信息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需要广泛知晓的全面公开到位,一定范围内知晓的在特定范围内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不够丰富。
2025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质。一是优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栏目更新频率,注重与新闻宣传报道的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公开范围,让依法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领域专业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熟练度。加强管理引导,进一步提高局属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借鉴吸收其他单位政务公开的优秀做法,拓宽工作思路,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加强工作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认真按照“月自查、季互查”的工作要求开展政务公开互查互评工作,落实第三方测评整改要求,认真查找政务公开工作的短板,纠正存在的个性、共性问题,强化查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