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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来源:铜陵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个方面。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联系(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710楼,邮编:244000,电话:0562-2129098,电子邮箱:tlgzw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铜陵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充分利用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统一化、规范化、集约化等优势,进一步加大对于国资国企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1条。其中:部门文件1条,政策解读6条,决策落实部署信息14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监督保障14条;公开了我委202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部门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月按时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维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所监管市属国企履行社会责任信息11条,市属企业改革重组信息1条,统计发布市属企业202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以及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统计发布2024年各季度市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回复,全部办结。没有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核工作,特别是错敏词的审核把关落实“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和要求,对在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的信息,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所有信息经信息产生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负责人审批、委办公室保密审查通过后予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法依规公开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任免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属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市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兑现信息、市属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认真梳理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形成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清单,发布现行有效文件及废止失效文件目录,并按统一格式制作WordPDF版本文件,及时公开。同时,加强对“铜陵国资”微信公众号建设,全年依托公众号平台更新各类信息29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工作 。二是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市国资委召开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交流会,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反馈我委的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和下一步信息公开需要注意的事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共同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文件解读数量少且形式相对单一等。

我委出台的文件大多数对是市属国有企业,不对外主动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较少。对于依法依规公开的文件要加强解读的质量,特别是图文解读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下一步要学习政策解读较好的部门,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公开功能,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及时调整国资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好公开目录、服务指南的调整和咨询窗口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