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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来源: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铜陵市卫健委在省卫健委、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审查制度,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根据上级文件及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202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省卫健委政府信息工作任务安排,市卫健委围绕公开栏目,以重点领域信息为核心,全面公开各栏目信息全年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5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市卫健委在公开制度栏目中公开了1项政务公开制度,修订了公开指南,共计收到6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1件已撤销,其他5件都公开,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发布实行发布审核制度,审核由委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和二级机构上报的信息进行内容逻辑和保密审查,确保每一项发布信息均经过审核。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5条。(上级政策解读2条、负责人解读1条、部门解读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围绕《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及示范案例的通知》(皖卫传〔2023〕347号)工作要求,各委属单位均按照文件要求设置栏目,更新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依据委机构人员变化,动态调整铜陵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的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不足。

二、统筹协调能力不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有待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三、专业人员综合素质仍需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仍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将在保持既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下功夫,补短板、强弱项,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对各科室、各单位所涉及公开内容的督查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强化部门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协同推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持续开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主要经验做法。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上台阶、上水平市卫健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更新完善制度、审核制度、监督保障等制度。创新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官方微信,实时发布部门动态,解读行业法规,宣传我市卫生健康工作行业动态和取得的成绩。做好重大卫生健康活动的新闻发布宣传。通过不断努力,我委逐步形成了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基础,以市卫健委门户网站为主体,积极打造微信等信息发布微平台,主动与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多管齐下、与时俱进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