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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在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145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9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30条,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8条,政策解读信息9条,回应关切信息22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2024年,市供销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现场或电话、微信咨询40余次,内容涉及项目申报、基层供销社建设、人事档案查询、房屋产权等。我社均能予以及时答复,对少数不能立刻解答的问题,联系业务科室查证核实后再予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申请,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已经办结。2024年,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科室协同抓,形成“权责统一、分工明确、科室联动”的工作格局。2024年,社党组、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次。二是扎实开展解读。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认真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解读材料采取问答、媒体解读、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形式展现,增强解读效果。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之间做好关联,实现“双向链接”。三是主动回应关切。主动发布与群众联系最密切的事项,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建设,对历史无关无效、情况说明信息予以集中排查清理。“铜陵供销”微信公众号2024年共发布信息260余篇,及时转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会议动态信息,发布市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政策、成果、工作通知等,多公开涉及农民群众、农业企业切身利益的热点内容,以图辅文,让政府信息更通俗易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于2024年度政务公开测评反馈的问题,市供销社及时整改完善,如:针对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要素公开不全的问题,完善了《市供销社2024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及监督方式》;针对未公开2024年部门项目的问题,公开了《市供销社2024年部门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针对未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问题,及时跟进、予以公开等。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基础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大,比如意见征集和反馈信息发布数量较少,信息发布规范程度有待改进;二是政策解读发布质量仍需提高,比如对同一政策文件,未由媒体、专家从不同角度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解读。
2025年,市供销社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市供销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一是深化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信息,包括决策草案及说明、意见征集反馈渠道、意见征集期限等,不断提高决策透明度;二是依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采取图表图解、媒体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微信群、公众号、传统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更透明、更畅通、更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做法是:在指导实施中央财政惠农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在项目主体资格审查、实施进度、项目验收等环节主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精准。